郑州市第十九初级中学团委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21-05-08
团委工作职责:
一、团员团费的缴纳
对团费的收缴,要建立健全的手续,要按时按规定转交,团委将定期检查团费收支情况,定期公布团费帐目。接受团员监督,如发现贪污现象,要严肃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团员证的管理使用
1. 新团员被团委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通过郑重方式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
2.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可做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的资格证明,团员在团组织指定范围内可持团证优先参加活动。
3. 团的支部必须建立与本支部团员相对的团员花名册,以掌握团员的基本情况。
4. 团员证每年度必须团籍注册一次,规定团员证注册时间一年,超过时间,团员证即为失效,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组织收回。
5. 团员受团内奖励,要将奖励标记贴在团证团员荣誉记载栏内。
6.团员入学,毕业或转学要通过团证及时接转团组织关系。
7.团员要认真保管好自己的团员证,不得丢失。
8.团员丧失团籍,团员证也随之注销,不得继续使用,团员超龄离团,团员证自己保存,留做纪念。
三、组织发展程序
四、团员的团籍注册和团籍复审
团员的团籍注册和团籍复审工作是团的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的有效途径。
(1)团籍注册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团支部负责收齐团员证交学院团委组织注册,并提出注册意见。
(2)对符合条件的团员,由 学校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章;对不符合"合格团员"条件者,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3)团员没有及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超过规定注册时间半年者,团员证失效,按自动退团处理。
(4)在团员证注册时,对团员获得各项荣誉,必须在"团员荣誉汇载"栏予以记载。
五、团员关系转接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在办理团员关系转出时,团员本人或接收单位必须提供有效证明,转出组织关系团委为其开具团员关系转接介绍信,在团员证转出组织关系栏内填写转出原因、日期及团费交纳情况,加盖团委公章,对团员档案使用专用信封封装并加盖团委公章,交团员本人或直寄接受单位所在团组织。
组织关系转入的团员须持转出组织关系团委开具的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到接收团组织办理,团委根据团员团籍复审规定对其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在其团员证接收组织关系栏内填写组织关系转入日期并加盖团委公章,并及时通知其所在团总支、团支部。团籍复审未通过者,须在3个月内将所需材料补齐,否则不再承认其团员身份。
团员学生登录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登陆账号为团员身份账号,密码为身份账号后8位(若密码错误,则通过方式一办理团关系转接);②点击左侧“关系转接”,填写相关详细信息,最后点击“提交”;③所在初中团委老师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点击“同意”,即同意转出;④所在高中团总支老师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点击“同意”,即同意转入;⑤所在高中团总支老师将团员分配到相应团支部;
六、团委咨询电话
0371-67946214或邮箱773685069@qq.com。